私取女友存款 男子涉嫌盗窃被刑拘
通讯员 包亦明 叶力
情侣的一切都能不分彼此?错!如果未经对方同意,私取其钱财,有可能涉嫌盗窃罪。近日,一名男子就因此被温州鹿城警方刑拘。
今年3月间,云南女青年杨某和老乡李某发展成了情侣关系,两人同居在鹿城区仰义街道。6月中旬,杨某身体不适,就将银行卡的密码告诉了李某,让他去取钱。取了钱后,杨某将这张余额5700元的银行卡放在了家中。后来,李某动起了歪心思,未经女友同意就将卡放在了自己身上,想用钱时随意支取。7月1日,发了工资的杨某想将钱存进银行卡里,这才发现银行卡不见了。问及李某,李某谎称将银行卡拿到自己厂里暂用,可换200元补贴。后来,杨某多次催李某还卡,他均找借口推脱。8月21日,两人为此事再次吵架,最终分手。8月24日,杨某补办银行卡时才发现卡里余额仅剩900元,质问李某,李某承认钱是自己陆续取走的。当天,杨某向鹿城区公安分局仰义派出所报警。李某被警方传唤后,承认自己在6月21日至8月16日间,分14次私下取走卡里的钱共计4800元,并挥霍一空。近日,李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情侣之间如果财产是相互独立的,那么一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另一方财产的,就涉嫌盗窃罪。所以,即使是热恋中的男女,如果要花对方的钱也得有个数,一定要征得对方同意才行,绝对不能随心所欲私下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