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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802民初5223号

  韦朝琴:本院受理原告王哲幸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825破15号

  本院根据龙游扬帆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帆公司”)的申请于2019年8月21日裁定受理扬帆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8月21日指定浙江游龙律师事务所担任扬帆公司管理人。扬帆公司股东吴伟明、方航生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地址:浙江省龙游县龙洲街道荣昌路广信大楼6楼614室;邮政编码:324400;联系电话:13757010233;联系人:陈律师)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扬帆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9年9月3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同时还要承担因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龙游县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2310号

  李玲珠、李建平:本院受理原告张友林为与被告李玲珠、李建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诉讼文书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003民初23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张友林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437元,公告费400元,合计5837元,由原告张友林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1712号

  蒋筱霖:本院受理原告林列与被告蒋筱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003民初17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蒋筱霖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林列借款30000元,并支付利息(按月利率2%自2018年1月27日起计算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6元,公告费400元,共计1156元,由被告蒋筱霖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756元(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账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在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后及时将收据复印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9-09-06 2 2019年09月0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