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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松阳县人民法院

  (2019)浙1124民初1025号

  钟吟:本院受理原告潘根忠诉你(2019)浙1124民初1025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4民初10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松阳县人民法院

  (2019)浙1102破9号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支行的申请于2019年6月18日裁定受理浙江波力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力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6月21日指定浙江万申佳律师事务所担任波力胜公司的管理人,于2019年8月13日裁定波力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由本院审理。波力胜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9年10月10日前,向波力胜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及有无财产担保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地点:浙江万申佳律师事务所,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403号五楼510室,联系人:吴京来律师,联系电话:18358836667、18368386696)。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波力胜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波力胜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9年10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十五号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经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2018)浙1122破6号之三

  2018年8月16日,本院根据陈丽森的申请受理浙江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广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查明,广新公司名下无房地产,仅有对外投资收益1290万元及4000余元银行存款。经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审核、债权人会议核查,本院依法裁定确认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位债权人的债权,债权金额合计88647931.1元。本院认为,广新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经符合破产条件,且广新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同意宣告广新公司破产并终结程序。管理人申请宣告广新公司破产并终结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9-09-09 2 2019年09月0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