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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9年9月12日

  (2019)浙01民初2838号

  陈爱萍、谭建平、陈若利: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诉被告浙江天堂硅谷地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中安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安金控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安金控有限公司、第三人谭建国、第三人陈爱萍、第三人谭建平、第三人陈若利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人应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状的内容是:1.请求判令撤销(2019)浙01执异41号执行裁定书;2.请求判令不予执行原告的其他应付款待清算过渡款项-信用卡分期分款代偿金的内部户(帐号为1203227311200508595)6087269.97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法庭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浙0102民初2942号

  杭州柠檬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杭州柠橡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谢劲松:原告许嘉骏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第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2民初7099号

  杭州快活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利星百货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02民初70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6)浙0102民初698号

  崔宝珍、崔素珍、崔溶珍、陈莲莲、崔雪静、崔雪峰、崔子佳、史文娟、史美娟、史建军、王潮海、王潮霞、孙平恒、陈再新、陈萍、吴燕:上诉人孙琴、崔剑鸣、崔剑梅、崔剑强、崔剑金、陈莲莲、崔雪静、崔雪峰、崔子佳就(2016)浙0102民初69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6民初6161号

  骆海燕: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仁脉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62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3848号

  杭州恩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秀芬诉被告杭州恩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91民初38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1965号

  许文通:本院原告刘玉梅诉被告许文通、胡向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2月9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5139号

  金忠海:本院受理原告郑爱琴诉被告金忠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民初51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共二份,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0587号

  绍兴曙光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染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为与被告绍兴曙光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105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共二份,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5218号

  杭州晨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余冠军诉被告杭州晨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并定于2019年12月2日9时00分在本院塘栖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7088号

  留惠平: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110民初7088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负担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用负担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758号

  俞水琴:本院受理的原告方立新诉被告俞水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7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六份,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212民初8382号

  陈小微、蓝贺宝、叶文杰:本院受理浙江汇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小微、蓝贺宝、叶文杰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决定由审判员庾泳泓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方红、王志妃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定于2019年12月12日下午15时15分在本院巡回审判点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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