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苏沪三家法院 建立司法协作机制
通讯员 熊天姝
本报讯 日前,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三家法院举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司法协作工作会议,建立三地法院司法协作机制,探索一体化司法新路径,合力为营造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上,三家法院签订了《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司法协作协议》,协议全面涵盖了诉讼服务、审判执行、交流合作及工作保障等多方面的实施举措,并规定了协作原则,明确了协作目标。
今后,嘉善、吴江、青浦三地法院将继续探索提供跨域立案、建立案件识别清单、优化委托送达工作、提供委托事项办理、推进矛盾多元化解等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采取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建立专项审理机制、深化跨域执行联动等审判执行措施,建立定期交流会商、信息共建共享、业务培训、联合团建党建等交流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实现优势互补,更好服务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和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