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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康城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康城阳光置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宁波康城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康城阳光置业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转出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上述债权的受让方宁波康城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康城阳光置业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7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康城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9-09-17 2 2019年09月1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