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9年9月18日
(2019)浙0382民初8358号
钱秀垟、林宇: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石支行诉你和钱碎英、胡志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2月23日上午9时4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24破30号
本院于2019年8月27日作出(2019)浙0324破申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黄荣祥对永嘉县康隆纸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脑摇号确定,指定温州华誉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永嘉县康隆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永嘉县康隆纸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9年10月18日之前向管理人(地址:温州市新城雁荡西路100号和乐大楼三楼,联系人林希暖,电话13676788005)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照企业破产法第56条规定处理。永嘉县康隆纸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二、本院定于2019年10月21日15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三、永嘉县康隆纸业有限公司应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或管理人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拒不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的,本院将依照企业破产法第127条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永嘉县人民法院
(2019)浙0411民初3824号
林胜连、葛苏芬:本院受理原告田春建诉林胜连、葛苏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2月1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4992号
卢秀芳、台州市康越塑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辛国华为与被告卢秀芳、台州市康越塑胶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2019)浙1003民初4992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工资31760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损失;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2月24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4700号
陈伟珠: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台州黄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浙1003民初470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1、要求判令陈伟珠偿还借款本金40000元及截至2019年6月19日止的利息1857.26元(不包含已支付利息)和自2019年6月20日起到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罚息、复息(罚息、复息按月利率上浮50%计算)。2、要求陈伟珠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2月17日9时2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4642号
周琪: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为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2019)浙1003民初464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一、判令被告支付代偿款人民币57778.63元,并支付自2017年9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违约金(暂计算至2019年8月1日止为26578.16元);二、判令被告支付保险费2508.08元(月保费为940.53元,赔偿等待期为80天,940.53/30*80=2508.08);三、判令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2月17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4402号
赵海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为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2019)浙1003民初440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一、判令被告赵海凤返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本金14996.82元及截至2019年5月15日的利息1933.67元,费用2294.47元,合计19224.96元,并支付自2019年5月1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利息、费用,同时赔偿原告为实现本案债权支付的律师代理费800元(上述利息、费用、律师代理费合计14996.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的金额为限);二、本案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2月17日9时4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4401号
蔡莲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为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2019)浙1003民初440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一、判令被告蔡莲红返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本金38278.92元及截至2019年5月15日的利息4662.52元、费用5736.89元,合计48678.33元,并支付自2019年5月1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利息、费用,同时赔偿原告为实现本案债权支付的律师代理费800元(上述利息、费用、律师代理费合计以38278.9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的金额为限);二、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2月17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4538号
杨丛芳、张茂康、喻黎明:本院受理原告胡敏为与杨丛芳、张茂康、喻黎明追偿权纠纷一案[(2019)浙1003民初453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1、要求被告杨丛芳、张茂康共同返还原告代为支付的借款本息310672.16元,并支付利息从2019年7月23日开始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2、被告喻黎明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50%的连带保证责任,3、本案的诉讼费由三被告共同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2月20日9时2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4835号
毛伟明、丁琪:本院受理原告薛云敏为与毛伟明、丁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浙1003民初483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毛伟明立即返还原告借款人民币400000元,并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付利息;2、被告丁琪负连带责任;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2月2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