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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赢了官司的“六个核桃” 更应该反思

  苑广阔 

  “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这句广告语很多人都听过,至于“六个核桃”到底补不补脑,也没多少人真去计较,但台州椒江的张先生却为此较了真,“六个核桃不补脑啊!”为此,他将超市和生产商都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赔。近日,椒江区法院公开宣判,以依据不足为由驳回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作为消费者的张先生败诉的理由,一是“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的广告语,已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认定,不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二是主审法官在查阅《本草纲目》《黄帝内经》等医药经典之后认为,虽然张先生查阅的资料并无明确记载核桃仁有补脑功效,但这并不意味着药典就肯定食用核桃仁不会起补脑作用。在营养学界,也不乏有专家认为核桃仁所含营养成分对大脑有益。张先生仅凭资料中的表述,就断定核桃仁不具备补脑、健脑功效,从而认为涉案产品存在虚假宣传,明显依据不足。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样的判决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张先生的败诉,并不说明这起官司没有意义。同时,作为胜诉方,也就是生产“六个核桃”饮品的企业,也不要因为赢了官司就沾沾自喜,而是应该从“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诉讼”的角度,来反思自己产品的营销策略,包括广告语的拟定、宣传等。

  企业赢了官司,并不说明“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的广告语就没有问题。有网友说得好,通过这起官司,至少让大家知道了“六个核桃”只是一种普通饮品,并非什么保健品,所以是否具备补脑的功能,需要消费者客观、理性地进行判断,而不能在产品广告语的诱导之下过于想当然。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六个核桃”作为一种饮品而不是保健品,也在这起官司当中得到了企业自己的承认,所以作为消费者,更加没有理由拿饮品当做可以补脑的保健品来购买和食用。

  即便法院认为“经常用脑,就喝六个核桃”并没有涉嫌虚假宣传,但是既然有消费者以产品广告语涉嫌虚假宣传为由把企业诉至法庭,就说明有消费者对这句广告语怀有质疑和不满。而且,有这种不满和质疑的消费者,肯定并非只有张先生一个人,只是张先生比较较真,并且愿意把自己的质疑付诸行动,而其他消费者不愿意耗费时间和精力来打官司。

  如今企业已经承认“六个核桃”饮品并不具有保健功能,那么它到底补不补脑,想必大多数消费者心里已经有了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仍旧坚持用这样的宣传语,势必会激起消费者的更大反感,这无疑是值得企业反思的。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赢了官司的“六个核桃” 更应该反思 2019-09-19 2 2019年09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