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4版:平安巷

法庭审理的案件,由法庭执行

  通讯员 陈磊 

  本报讯 为狠抓执行案件源头治理,强化立审执兼顾,兰溪市法院研究制定《关于建立派出法庭执行机制的方案》,明确派出法庭审理的案件由该派出法庭执行原则。

  根据方案,该院强化执行力量配置,每个法庭从执行局抽调1名副局长带1名干警和2名书记员,组成执行团队,负责执行工作。同时,明确法庭执行范围,原则上派出法庭审理的案件由该派出法庭执行,法院机关金融庭集中审理结案的金融案件,被执行人在法庭辖区的,执行案件也由法庭执行。在执行管理机制上,方案明确了派出法庭的执行工作、人员由法庭统一管理,但人员纳入执行人员名册,案件纳入统一的执行案件管理平台。方案还进一步规范了派出法庭执行立案流程,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庭执行案件实行全域立案,当事人向立案庭申请执行,案件经审查应由法庭负责执行的,立案庭办理立案登记手续后交由法庭执行,当事人直接向法庭申请执行的,经审查属于本法庭管辖的,直接办理立案登记手续。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法庭审理的案件,由法庭执行 2019-09-19 2 2019年09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