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本人持有被执行人朱建忠债权本金270000元及利息[案号:(2018)浙0304执5947号,下称“标的债权”],被执行人一直未予以清偿,本人将标的债权依法转让给李舒平。
现标的债权及其项下权利已转移至李舒平所有,请被执行人朱建忠向李舒平清偿债务。
特此声明
通知人:朱锰
2019年9月19日
本人持有被执行人朱建忠债权本金270000元及利息[案号:(2018)浙0304执5947号,下称“标的债权”],被执行人一直未予以清偿,本人将标的债权依法转让给李舒平。
现标的债权及其项下权利已转移至李舒平所有,请被执行人朱建忠向李舒平清偿债务。
特此声明
通知人:朱锰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