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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公告

送达公告

  企业名称:台州沃陇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沙门镇安人村(滨港工业城惠海路1号)

  你公司职工张强富称2018年11月2日晚上23时50分许,在公司车间工作时受伤,于2019年8月19日向我局申请工伤认定,当日依法受理该案。9月10日我局向你公司邮寄一份(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举证责任告知书》,编号[2019]2-088号),9月16号收到退件,原因是查无此公司。我局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举证责任告知书》,编号[2019]2-088号),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供相关证据,逾期不答辩举证,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据,依法作出认定结论,并视为送达。

  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9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5 送达公告 2019-09-19 2 2019年09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