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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首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首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本金、相应利息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浙江首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浙江首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债权金额仅作参考,具体金额以法院判决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浙江首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主债务人名称本金余额(元)担保人(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名称主债权文书合同号抵押担保合同号浙江姿芳娜化妆品有限公司16,057,872.34何永棋、何登银、童菊香、俞圣爱、浙江金剑袜业有限公司、张剑、丁晶晶2011城借1057、35102LCGNDF11211、35102LCGNDF11226、35102LCGNDF11315、35102LCGNDF11001092011城借保1057、2011城借个1057-1、2011城借个1057-2、2011城借个1057-3、2011城借个1057-4、2011城借抵1067、2011城借抵1058武义机床制造有限公司45,000,000.00陈广寨、郑月平6773271230201500122、6773271230201500127、6773271230201500135、6773271230201500170、67732712302016000466773279990201500170-1、6773279990201500170-2、677327999141114-1、677327999141114-2、6773279250201500103-1、6773279250201500103-2、6773279250201500170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5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首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公告 2019-09-19 2 2019年09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