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我司于2019年9月4日在本报第10版刊登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杭州益利隆纺织有限公司债权的处置公告》,现对部分公告内容进行更正,情况如下:
1、将原公告中表一第二行第七列的“2019年3月15日”更正为“2018年11月30日”。
我司于2019年9月4日在本报第10版刊登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杭州益利隆纺织有限公司债权的处置公告》,现对部分公告内容进行更正,情况如下:
1、将原公告中表一第二行第七列的“2019年3月15日”更正为“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