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下依然“我行我塑”?
诸暨检察打响全省首场“限塑”整治战
绍兴政法融媒体中心 周黎 顾洁丽
本报讯 “限塑令”实施11年,“我行我塑”的情况依然存在。早在今年5月,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便启动了浙江首例“限塑令”执行专项检察监督行动,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执行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加强整治。近期,该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整治情况进行回访检查。
在赵家镇农贸市场内,高挂的“限塑令”标识、海报及滚动电子显示屏十分醒目,经营户摊位上的有色超薄塑料购物袋已经全部换成合规的本色塑料袋,并对塑料袋明码标价。据了解,本次回访检查中,该院除了详细检查农贸市场及超市内塑料购物袋使用情况外,还对塑料购物袋的进货、票证、质量检测、质检合格、使用台账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同时走访了相关塑料袋生产企业,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改正。
据悉,在今年3月,诸暨市检察院对全市范围内的60余家农贸市场进行排查,发现普遍存在将超薄有色塑料购物袋无偿提供消费者使用、未建立塑料购物袋销售台账等违规情况。为此,该院启动了“限塑令”执行专项检察监督行动。行动中,诸暨市检察院建议加强“限塑令”宣传力度,并出台相关制度规定,加大监管力度,使“限塑令”的执行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