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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举牌执勤10分钟 交通安全记心中

为有效遏制电动车事故,近日,天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内开展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整治宣传活动,努力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图为不戴安全头盔者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主动举牌在路口值勤10分钟。通讯员 许尚高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举牌执勤10分钟 交通安全记心中 2019-09-24 2 2019年09月2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