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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转移被查封的设备 夫妻俩双双被判刑

  通讯员 吴柯里 刘竹柯君 

  本报讯 身负100余万元欠债未还,办厂的夫妻俩却将已被法院查封的设备偷偷转移到外地以规避执行,近日,玉环市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金某、胡某有期徒刑7个月和6个月。

  2014年,玉环市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定,由金某、胡某及两人合办的公司偿还玉环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随后,贷款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金某、胡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共39台。

  谁知,金某、胡某竟擅自将上述被查封的设备先后转移到江苏、湖南等地,继续从事生产活动,规避执行。

  今年4月,被转移的机器设备被找到。金某、胡某夫妻俩也双双因拒执被判了刑。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5 转移被查封的设备 夫妻俩双双被判刑 2019-09-24 2 2019年09月2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