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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周爱华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周爱华(身份证号码:330302195908304863)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温州市恒宇服装实业有限公司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周爱华,截止处置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温州市恒宇服装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2368.1万元。担保人:陈斯拉、叶繁(抵押)、方德旺、戴月红(抵押)、方茫(抵押)、李进巧、方彩眉(抵押)、陈湘虎、郑小微(抵押)、张彩微、张宣建(抵押)、浙江奥司朗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保证),国茂(浙江)科技有限公司(保证)、陈方、吴洁和(保证)、戴洁珍(保证)。该债权依法通过淘宝竞价方式转让给周爱华,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周爱华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周爱华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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