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5182号
周哲军:本院受理原告蔡巧萍为与被告周哲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浙1003民初518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归还原告借款壹万贰仟元整;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月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5186号
周哲军:本院受理原告王立其为与被告周哲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浙1003民初518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归还原告借款叁万元整,并支付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月息1.5%利率计算);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月8日9时2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5184号
周哲军:本院受理原告李彩英为与被告周哲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浙1003民初518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归还原告借款贰万元整,并支付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月息1%利率计算);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月8日9时4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3民初3163号
黄米鹿:本院受理原告陈安利与被告黄米鹿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003民初31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定:被告黄米鹿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陈安利借款本金282000元,并支付自2019年5月30日起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3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5930元,由被告黄米鹿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5530元(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