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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欠条笔迹不一 143万拿不回

滨江检察揭开背后真相

  本报记者 陈赛男 通讯员 滨检 

  本报讯 商铺装修如期完工,业主只付了一半多的装修费,却突然失联不见踪影。负责装修的周师傅急了,只好拿着欠条去法院起诉,结果一纸判决,周师傅不仅没有拿回剩余的装修款,连诉讼请求都被驳回了……今年上半年,经检察机关介入调查,最终揭开欠条背后的真相。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2008年,周师傅承包了一个商铺的装饰装修工程。该商铺的业主宋某口头承诺给周师傅包工包料费300万元,并与周师傅约定了分期付款计划。

  2013年9月,工程正式交付使用,宋某支付了部分装修款共106万元,出具了借条等书面结算凭证。2014年5月,宋某再次支付50万元,并出具欠条承诺到当年9月底付清。然而,经多次催讨,宋某仅汇了1万元后,便“失联”了。无奈之下,周师傅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宋某支付剩余的143万装修款以及相应的利息。

  令人意外的是,一审判决意外驳回了周师傅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周师傅没有提供书面装修合同证明双方存在装饰装修关系,更重要的是,欠条中宋某的签字笔迹与之前的付款协议、借条中的签字笔迹不一致,两者差异明显。

  “欠条一张是拿在手上写的,笔迹潦草难认;一张是趴在桌子上写的,工工整整,效果能一样吗?”周师傅很不服气。至于装修合同,周师傅说:“当时只是口头约定,的确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商铺装修的活的确是自己带着工人们干的。”

  此后,周师傅又向杭州市中院提起再审申请,但是周师傅的再审申请超过法律规定的6个月期限,再次被驳回。周师傅只能向滨江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寻求法律帮助。

  2017年12月,滨江区检察院受理周师傅申请。承办检察官将案件的焦点锁定关键证据——欠条上的笔迹,承办检察官调查发现,宋某虽缺席原审,但在其他法院曾出庭参与诉讼,留有其本人签字的笔录、文书,以此作为样本进行笔迹鉴定,可以确定欠条上的签字是宋某本人所写。

  同时,承办检察官还通过多方调查证实,周师傅原审中主张的事实与现实情况高度吻合。补充店铺装修工人等证人证言,调取相关档案后,最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印证周师傅与宋某之间的装饰装修合同关系。

  2018年5月,滨江区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19年3月,区法院根据新证据依法作出再审宣判,撤销原审关于驳回周师傅诉讼请求的判决内容,改判宋某向周师傅支付143万元装修款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欠条笔迹不一 143万拿不回 2019-09-27 2 2019年09月2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