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下的毒,他2年后照样检了出来
“老毒物”还把这事写进了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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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雄名片: 褚建新,浙江海宁人,1963年生,全国首批检察业务专家、浙江省检察院检察技术处正处级检察员。35年来,他成功办理了大量理化检验鉴定案件,完成十多项省级以上科研课题,课题曾荣获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浙江省公安厅一等奖;系中国检察学会理事、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人才库成员、中国法医学会毒物分析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高级专家库成员、浙江省人身伤害鉴定专家鉴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专家和浙江省环境损害鉴定机构评审专家等。 |
本报记者 陈卓
用“老毒物”作微信名,用手机软件编辑图和视频“总结”工作,爱把经手的典型案例写成侦探小说,也爱添加流行元素打磨授课PPT……褚建新在时代潮流中也是坐稳“江湖地位”的。他钻研“毒物”数十年,持续“发功”,屡破奇案,如今又在公益诉讼领域大展拳脚,35年来出具的鉴定结论至今保持无错纪录,“老毒物”的名号响彻圈内外。
检察理化“第一人”
1984年从杭州大学化学系毕业后分配到浙江省检察院工作,褚建新就此成了全国检察系统从事理化分析的第一人。
“检察理化工作,就是要让毒物开口说话。”当时,司法鉴定尤其是理化分析的条件简陋,“但是领导很重视,派我去公安部门实习毒化和微量物证分析。”实习归来,用专业知识助力一起死亡案件成功办理后不久,褚建新又参加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联合国禁毒署的培训。
1986年2月,浙江省检察院理化实验室正式成立,这也是全国检察机关最早建立的理化实验室。从此,褚建新有了更广阔的用武之地,“开始‘陶醉式’钻研法医毒物和微量物证的专业知识”,承办了大量理化检验案件,为不少复杂疑难案件的办理立下大功。
1988年9月,最高检举办全国检察系统第一期法医毒化培训班,褚建新受邀为全国的法医主讲了全部课程。1989年7月,他参与的由最高检与浙江省检察院共同研制开发的JST-I型法医毒化现场勘查箱问世。这一产品很快被广泛应用于公检法法医实际检案中,填补了国内同类产品的空白。
让毒物“开口说话”
“胃病?眼前的‘活口’和‘档案’否定了中毒一事。但毒物化验工程师曹强不死心,他知道,毒鼠强口服后经过口咽黏膜及胃吸收,且无需经代谢即有直接致惊厥毒效,故中毒潜伏期短,发作快……现场已不是当时的现场,地板打扫得出奇干净。曹强根据毒物的理化特性,还想再试一试。他小心翼翼地凿下有呕吐残留痕迹的地板,带回实验室进行化验鉴定。鉴定结论令人鼓舞:含有鼠药毒鼠强成分!”
以上段落节选自《投毒村》一文,文章来自《变色的银针》一书,书的作者正是褚建新。这本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司法鉴定方面的科普书籍。
褚建新有一个习惯:每办完一起疑难或新颖的案子,就记录下来。这些内容为他攻克技术难题提供了不竭的素材和动力。这些年来,他撰写并发表了近70篇专业技术论文,主编、参编专业书籍各3部。
《投毒村》里毒鼠强案例的原型,正是褚建新办过的一起案件。
当年,浙江某县城发生了一件蹊跷的事情:妻子吃完饭后,出现头晕、腹痛、呕吐的症状,还好抢救及时,挽回了生命。警方调查发现,丈夫此前曾因怀疑妻子有外遇,与妻子发生过激烈争吵,这很有可能是一起投毒杀人案,于是传唤丈夫。但妻子呕吐的现场已被冲洗过,当地法医无法作出鉴定,丈夫又拒不承认,侦查机关只好将丈夫放了。
2年过去了,办案检察官仍没有放弃,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找到了褚建新,想尝试进行理化鉴定。2年前都无法检验出的毒物,2年后还会有残留吗?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毒物可能是毒鼠强,根据毒鼠强的特性,毒物会随着呕吐物残留在水泥地里,褚建新将呕吐地点的水泥块撬起带回了实验室,最终通过色谱分析检出了残留的毒鼠强成分。在有力的证据支持下,那个丈夫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攻坚公益诉讼取证难
开展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特别是环境损害类案件的勘验检查和司法鉴定,一直是公认的难点。
2018年3月,杭州市临安区发生一起非法处置危废案。执法部门发现,70.45吨危险废物及疑似危险废物堆放在居民生活集聚区附近。临安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但在审查批捕阶段,受制于专业鉴定技术瓶颈,只能作出存疑不捕决定。后经统筹协调,浙江省检察院组织包括褚建新在内的专业人员,成功获取有毒有害土壤检材,并从中检出危化成分,形成了可靠的司法鉴定结论。公安机关据此再次提请批捕,临安区检察院依法作出批捕决定,并对相关责任人提起公益诉讼。最终,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得以恢复,几名当事人也受到法律严惩。
褚建新还提议并促成了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共同成立全国首家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实验室,为破解公益诉讼鉴定难、鉴定贵等瓶颈问题提供助力。
另外,褚建新与同事设计开发了“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这个拥有专利的勘查箱小体积大容量,能对涉及公益诉讼案件现场有关证据快速采集、预检和提取,已成为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工作的新利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