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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注: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根据台州洪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郑林锋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台州洪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于2019年9月26日依法转让给郑林锋,台州洪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郑林锋履行相关义务。郑林锋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郑林锋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联系电话:13957699789,13706894936

  特此公告!

  台州洪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郑林锋

  2019年10月8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2019-10-08 2 2019年10月0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