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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黄洪林与诸暨市惠融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8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黄洪林将其对借款人浙江港汇物资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诸暨市惠融置业有限公司。黄洪林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

  诸暨市惠融置业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黄洪林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黄洪林

  诸暨市惠融置业有限公司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9-10-11 2 2019年10月1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