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3版:中缝

中缝2-11

法院公告

  (2019)浙0784民初6960号

  潘绍丰、王婷:本院受理原告向思聪、秦安远与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斯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开庭审理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15时2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19号审判庭(西门五楼)。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5394号

  程昌宝:本院受理原告陈东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5394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杭坪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1473号

  李培炎、朱红珍:本院受理的原告周林军诉被告李培炎、朱红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726民初14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4890号

  胡日红:本院受理原告陈石成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4890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由张永钦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黄颖松、吴林杏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1月14日9:00 在杭坪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593号

  金雪仙、郑坚强:本院受理原告杨宾诉被告金雪仙、郑坚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726民初2593号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中缝2-11 2019-10-12 2 2019年10月12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