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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850万元减至500万元。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浙江剑光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4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减资公告 2019-10-14 2 2019年10月1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