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浙江高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翁建西(受让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高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的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全部转让给翁建西,浙江高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翁建西履行相关还款义务。
债权情况:借款人为温州博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余额¥15419992.95元,利息¥2580546.84元,(注:利息暂计至2017年6月5日)。保证人:温州市寰宇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温州臻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徐文、谢春。
特此公告
浙江高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翁建西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