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市井事

以删帖为名 行敲诈之实

  通讯员 龙茶花 揭晓芳 

  本报讯 借内容不实的帖子,向当事人提出要删帖就给钱——近日,经开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龙某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4月,在开化县某机关单位任职的余某,经招投标在村里承包了一个水管安装工程。村民龙某和雷某得知后也想分一杯羹,但被余某拒绝。随后,雷某多次去施工现场阻挠,被民警劝退。雷某心中有怨气,就到某网站上发帖子,称余某是“村霸”,背后有保护伞。他还把这件事告诉了龙某。

  龙某听说后,在一旁煽风点火,怂恿雷某将事情闹大,心里却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他将余某约出来面谈,说:“想要删掉帖子就给我2万元,帖子说你是‘村霸’,发出去大家都会传的,看你以后工程还怎么做。”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余某被迫付了2万元给龙某。

  龙某随后告诉雷某,自己从余某处拿了2万元,雷某一听就说,自己只是想发泄一下,帖子发出来就觉得不对,次日就删掉了。他提醒龙某,这是敲诈,是犯法的。龙某当下也意识到自己不该拿这笔钱,思来想去,最终决定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及时把钱退给了余某。经查,余某承包的工程确系按正规程序取得。

  随后,龙某被开化县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近日,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以删帖为名 行敲诈之实 2019-10-21 2 2019年10月2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