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销 公 告
浙江皓商律师事务所为了推进海事海商品牌战略,和辽宁天腾律师事务所携手共进,现公告如下:
一、另行向登记机关浙江省司法厅申办并新设立律师事务所,且在册执业律师,经原登记机关浙江省司法厅做出行政许可后,全部转入新设立律师事务所执业。
二、浙江皓商律师事务所决定予以注销,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请债权人在登报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浙江皓商律师事务所
2019.10.21
浙江皓商律师事务所为了推进海事海商品牌战略,和辽宁天腾律师事务所携手共进,现公告如下:
一、另行向登记机关浙江省司法厅申办并新设立律师事务所,且在册执业律师,经原登记机关浙江省司法厅做出行政许可后,全部转入新设立律师事务所执业。
二、浙江皓商律师事务所决定予以注销,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请债权人在登报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浙江皓商律师事务所
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