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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调解在前促“案结事了人和”

  通讯员 杨全保 

  本报讯 近日,遂昌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告当场履行了大部分赔偿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是一起电动车事故纠纷,事故造成原告十级伤残,而被告家境较为困难。因为双方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故原告起诉至法院。为了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为避免被告不履行协议,承办法官还督促被告当庭支付了大部分款项,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今年以来,遂昌县法院探索构建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机制,打造以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调解在前促“案结事了人和” 2019-10-23 2 2019年10月2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