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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市井事

被立案侦查才腾退土地?晚了

  通讯员 游情天 

  本报讯 近日,平湖市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万某拒执犯罪一案,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万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16年,平湖某经济合作社与汪某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约定将农户承包经营的400余亩土地以出租形式流转给汪某从事蔬菜生产经营。后因汪某未按约支付租金,合作社于2018年初将汪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腾退土地并支付相应租金。判决生效后,汪某并未主动履行义务,合作社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汪某将所承包的土地转租给了万某等人,万某实际占有其中的150余亩土地用于种植莲藕。考虑到土地实际占有使用情况的复杂性,执行干警于2018年10月16日逐一向汪某及万某等承包人送达了腾退公告,要求他们在一定期限内退还土地。万某作为负有执行义务人,承诺于2019年2月1日前腾退土地、清除种植物、支付租金。但实际上,万某到期后仍不履行腾退义务。

  为严惩拒执行为,法院将万某涉嫌拒执犯罪一案移送公安立案侦查。直到此时,万某才认识到拒不腾退的严重后果,主动清理藕塘作物,退还土地。汪某亦主动支付了相应的租金及土地占有使用费,案件最终执行完毕。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7 被立案侦查才腾退土地?晚了 2019-10-23 2 2019年10月2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