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2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受让方张崇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张崇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处置基准日为2019年6月30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附表所列债权依法转让给张崇。

  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张崇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系方式:0571-85774782

  张崇(身份证号码330304197903250976)    联系方式:18057771696 

  2019年10月24日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5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ubo@cinda.com.cn

  附表: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2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受让方张崇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2019-10-24 2 2019年10月2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