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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公 告

  (2015)华夏防爆破管字第2号

  华夏防爆电气有限公司债权人:

  《华夏防爆电气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 1月23日经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2015)嘉南商破字第00002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华夏防爆电气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华夏防爆电气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2次分配,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确定于2019年10月25日实施。

  最后分配的分配总额为人民币4257053.9元,参与分配的债权为普通债权人民币59871695.55元。

  特此公告。

  华夏防爆电气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0月28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公 告 2019-10-28 2 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