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5)华夏防爆破管字第2号
华夏防爆电气有限公司债权人:
《华夏防爆电气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 1月23日经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2015)嘉南商破字第00002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华夏防爆电气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华夏防爆电气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2次分配,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确定于2019年10月25日实施。
最后分配的分配总额为人民币4257053.9元,参与分配的债权为普通债权人民币59871695.55元。
特此公告。
华夏防爆电气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