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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温岭农用车侧翻致12死11伤案一审宣判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李洁 

  明明知道拖拉机不能载人,司机林某却违规载着22个人下山,结果发生坠车事故,致使车上的12人死亡、11人受伤。近日,温岭市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宣判,林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今年5月13日上午9时,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向媒体通报:5月12日13时20分左右,温岭市松门镇甘岙山半山腰处,发生一起农用车侧翻的重大事故。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其中4人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11人受伤,受伤人员正在医院救治中,生命体征稳定。

  经法院审理查明,5月12日上午,林某驾驶一大中型拖拉机至松门镇朝阳村甘岙山头观音堂。当日13时许,林某明知拖拉机不能载人,且山道路况危险的情况下,仍违规载运22人下山,从观音堂出发,驶往朝阳村朝阳公墓方向,后车辆驶至甘岙山半腰时失速驶出路面发生坠车,致车上乘坐人员12人死亡,林某本人及多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林某拨打了“120”,明知他人报警,在现场等候民警,并如实供述涉案事实。

  9月3日,公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林某提起公诉。

  法院另查明,涉事路段系未经松门镇人民政府及朝阳村两委同意而建造,不属于松门镇农村公路设计范围,也不属温岭市公路管理局管辖范围。

  庭审过程中,林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并没有异议,部分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对林某表示谅解,向法庭提交了谅解书。

  法官说法:

  被告人林某驾驶机动车,在未经审批自建的山道上违规载人发生事故,过失致12人死亡,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鉴于林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当庭自愿认罪,已取得部分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决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虽说林某是出于好心,想要将顺路的老人们带下山,但因为人太多了,再加上林某操作不当,最终酿成大祸。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要坚决杜绝“违法载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时刻谨记农村道路的行车安全。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5 温岭农用车侧翻致12死11伤案一审宣判 2019-10-29 2 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