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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深一度

一场车祸令他失去老伴又重伤残疾

命运有时无情,幸好司法温情常在

检察官到李学富家中走访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李旭多 李佳敏 

  “老伴不在了,我也残废了,如果没有你们帮我,我要怎么活下去啊……”10月28日,面对又一次上门问寒问暖的检察官,年近60岁的李学富(化名)忍不住落泪了。

  飞来横祸

  李学富是一家造船厂的退休工人。去年1月26日晚,李学富与妻子晚饭后在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西路段散步时,突然,马路上一辆小轿车方向一转,直直地向他们冲过来,夫妻俩躲避不及,被撞倒在血泊中……

  一场飞来横祸,李学富受重伤,老伴则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去世。经交警认定,小轿车驾驶员张某系醉酒驾车,应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遭遇车祸后,李学富脊椎挫伤无法站立,被鉴定为一级残疾,完全丧失自理能力。在医院住院治疗的150多天里,李学富光治病就花费了60余万元。但是,肇事车司机家里一穷二白,拿不出任何赔偿。

  李学富有一个女儿,在外地打工,收入微薄。面对家里的突然变故,她到处找亲戚朋友借钱筹集医疗费,但也只是杯水车薪。

  李学富的伤需要长期康复,除了医疗费外,还需要大额康复治疗费用。没有钱,李学富只能被迫出院。

  面对失去妻子和身体残疾的双重打击,李学富陷入了绝望。

  司法救助

  台州市椒江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办理这起交通肇事案时,得知了被害人李学富的困境,立即将这一线索转交检察院控申部门持续跟踪。通过走访,承办检察官发现,案发后,李学富不仅未获得有效赔偿,因为伤情是交通肇事所致,医疗费也无法进入医保。为了付清医疗费,李学富家里债台高筑,微薄的退休金也无法承担每月4000多元保姆费。

  经审查,检察官认为,李学富应属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中明确的应当重点救助的四类对象之一。在检察官的帮助下,今年3月,李学富向椒江区检察院提出了国家司法救助的申请。

  椒江区检察院随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同时按照年初出台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的“两助”机制,主动联系当地司法局、慈善总会、残联和医院等部门,为李学富联系法律援助律师,并在一周内将3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李学富手中。

  椒江区慈善总会同步发放救助金1万余元,区残联为李学富开通绿色通道办理了残疾证,落实了相关政策,并联系医院对他进行免费康复治疗。

  温情常在

  命运有时无情,但司法温情常在。

  今年8月初,椒江区检察院院检察官回访李学富,得知他因伤势太重,身体植入44块钢板,胀痛难忍,同时,由于身体各种机能退化及相应新增的各种医药费、治疗费,老李的身心状况不佳。

  怎样能再帮帮老李?承办检察官再次通过“两助”机制平台联系社会爱心人士,为他募集到善款5万元。

  10月28日,当这笔善款送到李学富手中时,他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潸然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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