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8版:说法

高速遇上“不速之客” 该撞还是该让?

  王晓峰 杨公允 郑超雷 庄海春 

  高速公路上偶遇“不速之客”,到底是该“撞”还是该“让”?近日,沈海高速往上海方向,一辆满载大米的货车因避让“占道”的鸽子发生侧翻,高速路面变成了晒米场。高速交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处置,侧翻车辆驾驶员及乘客已自行从车内脱困。因为系了安全带,两人只是有些擦伤,并无大碍。

  事发前,驾驶员周某装载了一车大米前往慈溪掌起收费站,行至事发路段时发现前方车道上有2只鸽子。看到鸽子“占道”,他赶紧按了下喇叭,想提醒它们离开。谁料鸽子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而此时车辆距离它们已非常近了。为了不撞到鸽子,周某采取了制动和往右打方向避让,结果翻了车。最后处罚结果是:周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高速行车遇上“不速之客”,驾驶员该如何应对?

  有人认为,高速行车偶遇动物,应该主动闪避或者紧急刹车,避免发生碰撞,这是出于安全考虑,也是尊重生命的表现。最重要的是,撞上去不一定安全,毕竟车速过快的情况下,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也有人认为,紧急情况下还是撞上去比较合理,急踩刹车或者贸然变道反而会更危险。

  “如何操作要视具体情况来决定。通常情况下,我们要果断采取‘损失小的避让措施’,交规考试题库中就有这样一道题目。”高速交警介绍,高速公路与地方道路不同,这就决定了偶遇动物时采取的处置措施是不一样的。高速公路上小型车的车速通常高于每小时80公里,这时如果急踩刹车或者急打方向盘,很有可能引发追尾事故,或者车辆失控导致翻车,带来人员伤亡。所以,高速公路上偶遇动物时,驾驶员一定要保持冷静,先要看双方之间的距离,再观察前后方车况,只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能避让那就进行避让。正确的做法是,先点刹,等速度降下来后完成避让动作。而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也就是发现双方之间的距离近到无法避让时,“损失小的避让措施”就是“撞上去”,此时驾驶员一定要紧握方向盘。“虽然我们也不想出现这种情况,但比起为了小动物葬送车上人员生命,‘撞上去’是无奈但也许是最好的应对方式。”高速交警说。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8 高速遇上“不速之客” 该撞还是该让? 2019-11-01 2 2019年11月0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