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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公 告

  为更好的落实依法治国、司法为民精神,经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总所)同意,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313300003554974315)与浙江泽鸿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23301201030462942)双方协商决定: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吸收合并浙江泽鸿律师事务所,合并事项将报浙江省司法厅核准,现公告如下:

  吸收合并完成后:1、原浙江泽鸿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的案件,在转入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后需要与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重新签订委托合同。

  2、原浙江泽鸿律师事务所的案卷、卷宗、财务账册由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承接。

  3、原浙江泽鸿律师事务所所有债权、债务均由浙江泽鸿律师事务所承担。

  4、税务登记相关事宜依法办理。

  5、原浙江泽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实习律师与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

  浙江泽鸿律师事务所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公 告 2019-11-01 2 2019年11月0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