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太太照顾一家老小,能向丈夫要“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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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金唤唤 清溪 宋佳 戴泽 李晴
时间:
10月31日
地点:
永嘉县法院
王某跑到法院,一纸诉状把自己老婆张某告了,“她都离家出走1年了,两个孩子还这么小也都不管不顾,完全没有尽到当母亲、当妻子的责任!”
王某和张某都是80后,2007年认识后恋爱,第二年就结婚了。两人育有一儿一女,日子过得平淡而幸福。可是,自从王某与人合伙办厂后,夫妻感情有了明显变化。
王某因工作忙,经常不在家,张某便成了全职太太,平时做手工贴补家用。
“虽然平时是张某在家照顾老人小孩,可她是我老婆啊,居然要我付她‘工资’!”王某说,2018年,两人争吵后张某负气离家,他好几次叫张某回去,但张某提出要他支付“工资”,否则就不回去。
王某起诉离婚时,两人分居已有1年,他希望法庭能判决离婚。
庭审中,张某解释说,她离家出走主要是受到王某的殴打,“我一个人在家带两个孩子本来就辛苦,王某他不但不理解,反而还漠不关心。”说到委屈处,张某大哭起来,一大家子人三代同居,婆媳关系紧张,她向丈夫索要“工资”,只是为了让王某明白她对家庭的付出不是理所当然的。
法庭上,家事法官细细听着两个人的“苦水”,发现张某和王某对家庭都有所眷恋,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同时法官也注意到,王某如今将两个小孩从农村转到镇上读书,且在学校附近租房以方便孩子上学,婆媳同居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结束庭审后,法官着重和王某聊了聊,从妻子照顾孩子生活起居的不易,到“工资”只是一种理解与关怀的表达,再到丈夫对家庭的责任,使得王某的态度有了转变。在张某答应回归家庭后,王某决定向法庭申请撤回起诉。此外,双方还达成了一个合意:张某回家照顾孩子,王某每个月支付她4000元贴补家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