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欠2万却说5万 虚假陈述被罚2万
通讯员 马超琼
本报讯 只剩2万元的本金却以5万元起诉,结果因虚假陈述被罚款2万元——宁波奉化的胡某,为自己在法庭上的不诚实付出了代价。
9月12日,原告胡某向宁波市奉化区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葛某归还借款本金5万元。庭审中,被告经传唤未到庭,原告声称5万元分两笔交付,其中3.3万元为现金交付,余款为转账。承办法官发现,借款事实存在疑点,经调查发现,原告当庭陈述的3.3万元现金交付不实。被告实际一直按月息5分陆续在支付利息,超出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抵扣本金。经核算,认定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2万元。
溪口法庭认为,原告胡某当庭陈述不实,妨碍民事诉讼活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遂作出上述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