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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公告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9日裁定受理对浙江洪泰化纤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仙居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15日裁定宣告浙江洪泰化纤有限公司破产。鉴于浙江洪泰化纤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的继承人、实际控制人、管理人员未能上缴该公司的公章印鉴和营业执照,现公告如下:浙江洪泰化纤有限公司的公章印鉴自2018年7月9日起停止使用,浙江洪泰化纤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31024000016719)正、副本自2019年2月15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浙江洪泰化纤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1月13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公告 2019-11-13 2 2019年11月1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