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台州市百鑫气动液压机械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11月7日经临海市人民法院(2018)浙1082破20-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由本管理人执行。根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以货币方式进行分配,管理人将在2019年11月30日前向各债权人实施银行转账支付。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510757.4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破产费用为92582元;职工债权清偿分配数额为7658元,清偿比例100%;统筹社保债权清偿分配数额为3995.94元,清偿比例100%;普通债权清偿分配数额为406521.46元,清偿比例5.169%。
债权人未受领的清偿分配款,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受领的,视为放弃。本次破产财产分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7条规定的对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提存分配额的情形。本次分配是台州百鑫公司破产财产的最后分配。
特此公告
台州市百鑫气动液压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