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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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是明辨是非、定分止争的神圣之地。但近年来,频频发生的虚假诉讼不仅扰乱了司法秩序,侵蚀着社会诚信,更损害了司法的公平、公正和公信。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2016年至2018年,浙江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存在涉及虚假诉讼情况的有1315人,因虚假诉讼被裁定撤诉的涉案人有204人,被处罚款的为319人,涉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655人,最终被定罪的达137人。
既然是编造、虚构的“假象”,就不可能天衣无缝。如何利用浙江的互联网和大数据优势,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
2018年初,绍兴市检察院的“民事裁判文书智慧监督系统”应运而生。通过“智能排查、人工审查、深入调查、移送侦查、裁判监督”,绍兴市检察院从近三十万份的民事裁判文书的大数据分析中,筛选出异常判决3000余件,初步研判发现案件线索1000余件,移送公安机关290余件,最终查明虚假诉讼事实的民事案件有百余件。大数据和智能化的运用,使虚假诉讼最终露出真面目。针对虚假诉讼高发的民间借贷领域, 浙江省检察院还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民间借贷相关刑事犯罪强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的会议纪要》,加大惩治力度,对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标本兼治、协同治理。在今年5月最高检召开的检察机关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的这些做法得到点赞,并向全国推广。
公益诉讼促进社会治理
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损害公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守护公益,就一定要以诉至法庭的形式来实现。
11月7日上午,温岭市人民检察院会议室内,一场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公开审查会正在举行。对赔偿金额较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探索诉前和解,不仅促使公益损害赔偿人尽快作出赔偿,修复生态,也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这是浙江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领域推进诉源治理的又一个创新。
办理一案、警示一片。在公益诉讼这一全新的检察职能领域,我省检察机关不仅围绕环境和资源保护等五大领域开展监督,还在消防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展开积极探索,以检察公益诉讼促进一个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治,促进社会治理。同时,开展公益诉讼的过程中,检察机关以诉前检察建议的形式促使公益侵害问题尽快在诉前解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今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682件,监督纠正了一批领域内、行业内、区域内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普遍性问题,推动建立了长效机制,促进了行业和区域治理能力的提升。
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浙江检察机关还在办案中深化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手段的综合运用,着力推动诉前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积极对接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充分运用远程视频接访、引入第三方调解以及涉检信访代办制等工作模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通过短信、电话、书面、网络等方式回复群众来信19008件,7天内程序性回复率100%,三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100%,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风险控制在当地,推动诉讼案件逐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