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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案卷

注销公告

  因本所拟成为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故决定停办浙江金众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31330000692362159Q),同时本所将依法成立清算小组对浙江金众律师事务所进行清算,清算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众创空间17号9-2,联系人:徐峰,电话:0574-88124001,并在清算完成后办理注销手续。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责任自负。

  浙江金众律师事务所

  2019年11月15日


浙江法制报 案卷 00008 注销公告 2019-11-15 2 2019年11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