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行政争议
通讯员 周贤杰
本报讯 近日,庆元县一养殖场场主周某主动缴纳了罚款。周某经营一家鸡鸭养殖场,前年配合征迁工作搬离了原址。新的场址完成了大部分备案手续,但最终审批尚未下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违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为此,周某来到了庆元县法院行政争议调解中心。
在调解中心,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周某养殖场所用土地为设施农业用地,已向大部分部门备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他的处罚有不合理之处;周某未完成备案就动工建设,同样不符合法律规定,应该予以处罚。这也是调解中心化解行政争议的缩影。
通讯员 周贤杰
本报讯 近日,庆元县一养殖场场主周某主动缴纳了罚款。周某经营一家鸡鸭养殖场,前年配合征迁工作搬离了原址。新的场址完成了大部分备案手续,但最终审批尚未下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违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为此,周某来到了庆元县法院行政争议调解中心。
在调解中心,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周某养殖场所用土地为设施农业用地,已向大部分部门备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他的处罚有不合理之处;周某未完成备案就动工建设,同样不符合法律规定,应该予以处罚。这也是调解中心化解行政争议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