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协调,化解897起纠纷
浙江法院“一庭一品”系列直播走进壶镇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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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应欣欣
本报讯 客户提走了价值3000多元的货物,商家没有留下签字作为凭据,年底算总账时,客户以没有签字拒不付款。最终,这起纠纷在缙云县壶镇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吕天喜的介入下顺利调解成功。
“讲到壶镇法庭对商事纠纷的诉源治理工作,绝对少不了法庭牵头联合壶镇商会创立的壶镇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这块‘活招牌’。”11月15日下午,由省高院、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浙江法制报社承办的浙江法院“一庭一品”直播活动,来到缙云县法院壶镇法庭,法庭庭长虞波告诉记者。
这个始创于1955年的老牌法庭,曾是浙江省首批“五好法庭”中的一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省级模范五好法庭”等荣誉。“崇德正法,砥砺前行”是壶镇法庭的庭训,这些年,法庭在坚守审判同时,充分发挥着服务辖区经济发展、化解群众纠纷的桥梁纽带作用。
壶镇是缙云县的工业重镇和经济强镇,迅猛的发展势头也带来不少商事纠纷。2017年3月,缙云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工商联出台了《关于建立诉讼调解与商协会调解对接机制的实施办法》,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壶镇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壶镇商会会长吕天喜担任调委会主任。
直播当天,记者在调解室见到了吕天喜,他不仅是商会会长,还是天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缙云县慈善总会副会长,在当地有着较高的威望,一些商事纠纷由他出面调停事半功倍。开头提到的案子,吕天喜一方面指出了商家的疏漏错误,另一方面强调客户拿货的行为真实存在,漏签名而拒付显然是不诚信的经营行为。经过协调,这起本来可能要闹上法庭的案子最终成功化解。
“自2017年7月至19年10月商会调委会共计调解案件897件。”这个化解纠纷的“快车道”不仅减少了法官办案量,为辖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高效、无偿、便捷的司法服务,而且也促进了辖区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今年,法庭的诉讼案件收案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约33.9%。”虞波说。
记者了解到,商会调委会成立后,壶镇法庭负责提供法律专业培训指导和办公场所;商会调委会提供设施,还聘请了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与法官助理、员额法官组建“三位一体”联手调解互助团队,通过诉前引调、诉中委调等方式,提供“一条龙”调解服务。调解内容包括涉商会成员企业纠纷,以及壶镇法庭委托调解的各类非涉企案件。
壶镇法庭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法庭。沿着法庭办公大楼楼梯拾级而上,直播镜头扫过全新落成的审判庭和办公室,来到法庭“博物馆”——庭史陈列室。法庭常务副庭长李少青向大家介绍了法庭的老照片、老物件,还有退休法官应传兴捐赠的老式凤凰牌自行车、充满时代感的80年代军警式制服,这些无一不在述说着64年岁月间,壶镇法庭对法治事业的坚守。
李少青说,“荣誉只能代表过去,沧海桑田,但我们的初心依然不改。壶镇法庭干警如今也勠力同心,在坚守与传承中继续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