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温州市瓯海西麦林制衣有限公司债权人:
《温州市瓯海西麦林制衣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全体债权人表决通过,并于2019年10月31日经瓯海区人民法院(2018)浙0304破68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管理人执行。
根据《温州市瓯海西麦林制衣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温州市瓯海西麦林制衣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一次分配,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确定于2019年11月15日前实施。由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最后分配总额为人民币548203.71元,分配情况如下:
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人温州市鹿城三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受偿400907.36元,受偿率100%。
债权人温州市地方税务局瓯海税务分局申报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受偿金额为24139.57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受偿金额为16618.47元,合计受偿金额为40758.04元;受偿比例为100%。
债权人温州市地方税务局瓯海税务分局申报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受偿金额为10378.17元,所欠税款受偿金额为96160.14元,合计为106538.31元;受偿比例均为49.84%。
普通债权受偿金额均为0元。
特此公告
温州市瓯海西麦林制衣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