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期过后,有妇之夫要姑娘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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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周璇 通讯员 朱思君 秀舟 辛成 瓯文
时间:
11月20日
地点:
杭州江干区法院
“有老婆还来欺骗我的感情,渣男!”法庭上,小文(化名)情绪激动地控诉着小邹(化名)。
2017年初,姑娘小文怀着对西湖的憧憬和向往,离开家乡,来到杭州工作。
在一次朋友聚会中,涉世未深的小文认识了大她11岁的杭州男子小邹。小邹幽默风趣的谈吐吸引了小文,两人相谈甚欢,并互留了联系方式。后来,两人联系频繁,交往密切,小邹开始在小文的出租房里出入,两人很快过起了同居生活。在外人看来,这是一对感情甜蜜的小情侣。
恋爱期间,小邹出手阔绰,时不时地发个红包、转账给小文,嘱咐小文买些好吃的、买些喜欢的东西,前前后后加起来有十余次,花出去近8万元。小邹的慷慨和体贴让小文感动不已,至于男友到底是不是单身,小文根本没有去过问。
时间很快走到2019年,热恋期一过,本身就有家室的小邹对小文慢慢地冷淡了,到小文家里的次数也渐渐少了。
前几天,小文突然接到了法院的电话——小邹居然把她给告了,还把以前发给她的红包、转账记录以及双方关于钱款问题的对话,都截了屏作为借款证据提交到法院,要求她归还欠款。
调解员老林仔细地给小文分析了案件中的利害关系和相关法律法规,并通知小邹按照约定时间来法院处理。
谁知,当天小邹根本没露面,而是请了律师来参加调解。小文情绪激动地控诉着小邹,否认收到的这些钱款是借款。
“那些数额‘1314’‘520’的红包,怎么可以算在借款里,明显是赠与啊!”老林向代理人指出。之后,老林又转向小文:“在微信中你自己认可有6万多元是借款,现在怎么不承认了?”经过一番开导,小文总算平复了心情,愿意跟对方协商调解。
承办法官对两人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小文同意以每月支付小邹4000元的方式,总共归还小邹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