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4民初4483号
叶妙富(身份证号码:3326031962****511X):本院受理原告张月红与被告吴银川、叶妙富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照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004民初4483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叶妙富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张月红代偿款人民币84081元及诉讼费156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9年6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2550元,由被告叶妙富负担。自本公告发出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日起十五日内,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4民初7478号
张雪琴: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雪琴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举证期限截至2020年02月27日)。1、判令被告张雪琴支付丰收信用卡欠款本金34481.94元,利息5945.18元,违约金4119.88元(利息、违约金暂计至2019年05月01日,此后的利息、违约金按章程及合约规定的方法计至实际还款之日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由审判长朱丹、人民陪审员胡德云、人民陪审员叶志勇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02月28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019)浙1004民初7480号
王涛: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涛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举证期限截至2020年02月27日)。1、判令被告王涛支付丰收信用卡欠款本金9980.0元,利息802.62元,违约金4060.14元(利息、违约金暂计至2019年04月11日,此后的利息、违约金按章程及合约规定的方法计至实际还款之日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由审判长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