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遭遇车祸,欠下大量外债,精神变得暴躁……这家人的境遇令人唏嘘
发生一连串变故后,司法救助给这家人带来一缕阳光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刘传玺
“太感谢你们了。”近日,阿芳(化名)带着儿子来到金华市检察院,将印有“司法救助情暧民心,尽职尽责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阿芳他们没想到,在遭遇一连串变故的21年后,司法救助的温暖阳光,仍能照进这个历尽凄风苦雨的家。
接连遭遇车祸
阿芳、阿平(化名)夫妇俩家住婺城区蒋堂镇清水塘村。1998年,夫妻俩工作稳定,9岁的儿子活泼可爱。
1998年1月7日晚8点,阿平像往常一样去接在服装厂上夜班的妻子回家,谁知刚到白汤下公路口,就被一辆在雨夜疾驰而来的客车撞倒。经医院诊断,阿平6根肋骨断裂,左手粉碎性骨折,脑部严重损伤。
事发后,当时的金华县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肇事方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阿平负次要责任。阿平因交通事故导致一级伤残(康复治疗后被评定为肢体残疾二级)。
万幸的是,经过抢救,阿平终于恢复了意识,但依然无法动弹、进食,只能通过流食维持生命。阿平住院治疗5个多月,花去医药费3万多元。家人实在无力支付医药费,只好将他带回家休养。
6月8日,就在救护车运送阿平回家途中,不幸再次降临。为躲避路边窜出的一头疯牛,救护车与一辆轿车相撞。阿平由于被固定在担架床上,受伤较轻,但妻子阿芳手臂骨折,母亲也多处骨折,三人再次被紧急送回医院救治。之后,阿平他们获得了赔偿。
弱女子苦撑起一个家
1998年9月20日,当时的金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第一起车祸的被告陈某、车辆的所有人金华市某集体资产有限公司和童某赔偿原告阿平16.7万余元。最终,陈某赔偿了5万余元后就不知去向。
这以后,金华县人民法院改成了金东区人民法院,阿平家所在的蒋堂镇也划归婺城区管辖。陈某未赔付的剩余款项,阿平一家不知道该找哪个法院去执行,也没有精力和能力再去追讨。
阿平是家中独子,发生车祸后,因他父亲也干不了农活,田地只好荒芜。接二连三的打击,让阿芳身心俱疲,她一面要照顾丧失自理能力的丈夫,一面还要照顾受伤的婆婆、生病的公公、年少的儿子。
“能借的地方都借了。”眼看家里因抢救和治疗欠的外债越来越多,阿芳只能边打工边攒钱还债,靠着亲朋好友的接济和好心人的帮助,苦撑着这个家。
21年后再遇难关
21年里,阿芳送走了公公,养大了儿子,眼看儿子工作了,家里的债也慢慢还清了,她终于有了喘口气的机会。
然而,阿平的病情却突然严重起来。原本还能扶墙慢慢挪动的他,现在连站立都很困难。更糟的是,阿平的精神也变得暴躁起来,开始不分昼夜地大喊大叫,需要有人时刻在身边安抚。阿平的母亲已近80高龄,根本看不住阿平,阿芳和儿子只能就近打打临工。但这样一来,他们的收入剧减,只能勉强维持日常开销,阿平后续治疗费用再一次成了摆在他们面前的难题。(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