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不成酒就偷手机 嵊州警方速破小案
通讯员 朱甜甜
本报讯 因为面馆规定不让喝酒遭阻,男子心存报复,将店里的手机“顺”走。近日,嵊州警方速破小案,28小时就抓获男子并找回手机。
当天,黄泽镇一面馆老板马先生向黄泽派出所报警,称放在付钱窗口的一部手机不见了,价值2600余元。民警通过视频监控,发现一名来过店里消费的男子有重大嫌疑。经过追踪,第二天下午,民警在新昌某建筑工地将该嫌疑男子抓获,并找回被盗手机。
男子姓章,今年59岁,嵊州人。章某交代,当天上午他拿着一瓶酒进这家面馆,点了一份拉面后,向老板要一只杯子来喝酒,遭到老板拒绝,称店里有规定不能喝酒。章某有些生气,结账时看到柜台上有一部正在充电的手机,他便想要实施报复,于是将手机塞进衣服口袋后骑车离开。
目前,章某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