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岁律师吕思源:
老骥伏枥 矢志护法
本报记者 肖春霞 通讯员 钟巧燕
7年前,丽水市退休工人张某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死缓,在律师吕思源的辩护下,张某最终被还原无罪。日前,这一案例成功入选“浙江律师40年影响力案(事)件”,颁奖典礼上,如今已78岁的吕思源依然意气风发。
吕思源,浙江思源昆仑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一生颇为传奇。他年过半百时,考取了律师资格证;52岁那年创办了浙江思源昆仑律师事务所。这些年来,他以“为民请命、为国护法”为己任,被誉为“矢志护法的江南一怪”。
“办案要经得住事实、法律、时间的三重考验。”这是吕思源常挂在嘴边的话。
2012年,退休工人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丽水市中院判死缓,其子张某钢因帮助毁灭证据罪,获刑两年。该案二审时,吕思源和他同为律师的女儿吕健,分别为张某和张某钢作辩护。父女俩秉承“打官司打证据”的理念,为张某父子二人作无罪辩护。二审法院经审理裁定,最终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重审一审时,吕思源和吕健均以疑罪从无为由,为张某父子作辩护。后丽水市中院准予丽水市检察院撤回起诉。
7年来,吕思源凭借过硬的法律素养,办理了一系列经验案例,包括“芭堤雅”组织卖淫案、“江南秋菊”告“二奶”夺产案等。但相较于谈案子,吕思源说得最多的,还是如何做人。
“人品决定律品、决定办案质量。做律师首先要人品好。”吕思源说。
前不久,吕思源收到某村一例土地维权案,看完材料后,他发现该案已请律师打了5场官司,且均以败诉告终,而问题的根源在于该村根本没有诉权。“我不能因为可以收大笔律师费,而昧着良心说假话。”吕思源立马提笔写信,和维权村民讲明法律道理,让他们不要再花冤枉钱。村民看了回信后,对吕思源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赞叹不已。
如今,年近耄耋的吕思源仍没有停下学习的脚步,他不断温习旧法、学习新法,丰富文学、心理学、逻辑学、社会学等多方面的知识,并常常为社区群众义务传授法律知识。“办案质量就是律师生存发展的生命线,而提高办案质量首先要从提升办案人自身素质入手。”吕思源深谙此理,并常常以此告诫律所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