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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苏文栋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苏文栋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浙江省瓯海对外贸易公司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苏文栋。截止2019年3月31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460.2万元,其中本金985.64万元,利息474.56万元。该债权由郑嗣武、郑永强、嘉兴金州聚合材料有限公司、温州金州集团外贸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温州市金州特钢有限公司位于温州龙湾区永兴街道大塘村环镇公路1号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1988.58平方米,房屋建筑物面积共计4070.26平方米,最高抵押金额为930万元;上述债权依法通过淘宝竞价方式转让给苏文栋,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苏文栋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苏文栋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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